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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观速讯丨共护“千湖之省”!湖北各级河湖长达35937名
发布时间:2023-05-11 19:48:50   来源: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庞正

5月11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相关资料图)

湖北素有“千湖之省”之称,全省水域总面积2706平方公里,列入省级名录保护的湖泊755个,等级以上河流4230条,大中小水库6921座,是长江干流、径流里程最长的省份,是三峡库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所在地,肩负着确保“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的重要使命,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国家重要生态屏障,生态地位十分突出,在全国河湖保护工作中占据特殊重要地位。

《规定》是全国首部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省级党内法规,是湖北河湖长制工作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为全省河湖管理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发布会现场

系全国首部河湖长制省级党内法规

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熊春茂介绍,《规定》共六章三十九条,从总体要求、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奖惩考核等方面对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作出更加成熟定型、协调统一的系统规定,是推动河湖长制“湖北样板”创造新成就迈向新高度、始终走在全国前列的有力制度保证。

有别于其他各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由其省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湖北省《规定》作为省委、省政府联合制定的党内法规,可以系统地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关职责,有利于贯彻《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确立的“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和“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原则,提高相关规范间的衔接和协调水平。在性质上是一部由省委、省政府联合制定的“地方党内法规”,同时是“全国涉水领域的首部党内法规”。

《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河湖长制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各地要按照《规定》要求设立各级、各类河湖长和河湖警长、河湖检察长以及联络检察官,设置河湖长制办公室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建立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制度。以强有力的法规,为打造湖北安澜幸福河湖提供制度保障。

35937名河湖长各守其责

湖北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一级调研员陈勇介绍,目前,全省已经全面建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湖长的工作机制,形成了覆盖所有江河、湖泊、水库、渠道以及人工水道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体系,目前全省共有河湖长35937名。

《规定》对总河湖长、各级河湖长,河湖长制办公室、河湖长联系部门,河湖警长、河湖检察长河湖保护职责作了明确。

各级总河湖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

各级河湖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规定》要求建立河湖日常管护机制,建立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危害河湖行为举报制度以及志愿服务、河湖保护基金、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机制。

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参考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认真执行《规定》要求,严格河湖长制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奖惩规定,强化考核监督刚性约束,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推进有关人员知责明责、履职尽责。

省水利厅河湖长制工作处处长、一级调研员陈学福介绍,严格实行河湖长制考核。县级以上总河湖长应当组织对本级河湖管理保护和河湖长制工作有关部门(单位)以及下一级地方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县级以上河湖长应当组织对相应河湖的下一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

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方面,将河湖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并与河湖长制以奖代补资金安排挂钩。对河湖长制工作成绩显著的相关部门(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对总河湖长、河湖长、河湖长制办公室、河湖长联系单位的履职不力也明确了问责措施:对未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力的,约谈问责责任。各级河湖长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未认真落实河湖长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上级河湖长指令不力的;未按照规定进行巡查,或者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河湖问题未采取及时有效处置措施的;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处分。县级以上河湖长制办公室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处分。县级以上河湖长联系部门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处分。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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