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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时报讯(记者/李春妹)7月4日,记者从佛山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佛山市有3件典型意义事件入选“2021~2022年度广东省商业秘密保护大事件”,分别是佛山市、广州市黄埔区、深圳市南山区入选全国首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刘某波侵犯商业秘密罪案;高管员工在职期间私设公司抢占客户构成侵害商业秘密案。
据了解,6月28日,为集中展示2021-2022年广东省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突出成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1-2022年度广东省商业秘密保护大事件”,旨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宣传教育,通过普及商业秘密保护知识,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全省企业尊崇商业道德、保护商业秘密的意识,增强企业自我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构建社会共治商业秘密大保护格局。
此次活动共征集来自全省司法机关、行政部门、社会组织、企业等推荐的37起事件,经专家点评并挑选出10件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件。经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征集推荐,佛山市共有3件典型意义事件入选“2021—2022年度广东省商业秘密保护大事件”,数量排名全省地级市第一。
在佛山市、广州市黄埔区、深圳市南山区,入选全国首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事件中。佛山市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首创精神,通过建立一系列部门衔接机制,打造一支专业执法队伍,制定一批保护服务规范,采取一揽子“政府助企”政策,建设一个企业联盟体系,探索更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模式和实践经验。
在刘某波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中。被告人刘某波原系格某公司磁控管部门的核心技术人员,参与该公司多款磁控管产品的设计,熟悉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一系列配套工作。东某公司为生产磁控管找到刘某波。2017年3月,刘某波辞职后,使用化名“李波”到东某公司实际出资且新成立的美某公司任职磁控管研发负责人。在独自研发美某公司的磁控管中,刘某波使用了其在格某公司工作期间复制的部分磁控管的产品设计图纸、部分工装夹具图纸,后美某公司按照与格某公司大致相同的工艺流程,生产出磁控管并独家出售给B公司。截至2020年10月26日刘某波投案,美某公司共生产磁控管400多万只,获利2000万余元。
2022年2月10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刘某波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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